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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正一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 1694

经管院学[201801

关于给予杨正一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杨正一,女19岁,山西临汾人财会16-1班学生

2017-2018学年第学期第十五、十七、十八周杨正一同学累计四个晚上擅自夜不归宿,在同学中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住校生夜间迟返、夜不归宿管理办法》第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杨正一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二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