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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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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经管院发【2015】23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院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截止,经评审,立项16项,其中2项为学院指定课题,14项为自选课题。

一、课题申报立项资助方式

项目实行“以奖代立”形式,课题验收合格后,给予立项资助。课题经费700/项,其中评为优秀课题者,加奖励300/项。

二、课题结题具体要求

12项学院指定课题,在结题时需提供可行性报告,并被学院采纳使用;

214项自选课题,在结题时需提供研究报告一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

3、结题时间为20169月。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2015.11.06

经管学院课题申报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