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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学生就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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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学生就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经管院发【2014】20号

为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经管学院实际情况,明确划分顶岗指导教师和班级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达到各有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保证完成学生就业工作。

一、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就业职责

1、负责本班就业、创业流程方面教育和工作推进

2、负责本班就业招聘会的学生通知、组织到场

3、负责本班就业情况统计并及时了解掌握就业情况

4、负责学生协议书审核、收交,并上交学院就业管理员并签字登记。(学生要把协议交或寄班主任,班主任在把协议交院就业管理员)

5、经常与本班顶岗指导教师沟通并了解学生实习企业情况和协议签定情况,并按月统计上报。

6、利用班会组织选学《就业指导手册》重要部分内容,负责就业活动组织。

7、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顶岗指导教师职责(为本人负责的指导顶岗学生)

1、负责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的选择,实习过程管理。

2、负责指导学生的就业情况统计、上报,及时了解掌握就业情况。

3、负责督促毕业生诚信、按时签交协议。

4、负责与学生就业企业沟通,掌握学生的动态,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制定实习任务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7、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8、及时与班主任沟通,解决困难就业学生问题,并为学生主动寻找企业。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考核

学院按各自职责进行分项考核,并分别纳入辅导员、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考核体系中。

四、几点要求

1、学院老师、辅导员要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加强责任。只有学生高质量就业,才能体现出学校教育的成果。

2、大家要团结一致,主动工作、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3、选取好的企业就业,进行就业教育等工作,是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专业发展,招生的基础,只有作好就业工作,才能有学院的发展,故我们要落实好就业的各项工作。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