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经管学院校企合作的意见


时间:2013-12-12   浏览:780

关于加强经管学院校企合作的意见

经管发〔201313

经管学院确立了“以教学为中心,专业建设为龙头,校企合作为重点,抓内涵促管理,全面提升,重点突破”的工作指导方针。

校企合作要为学院专业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持,要以专业建设为基点,以满足学生实习和就业为出发点,在布局上要满足学生实践方便、就业理想,在企业选择上以著名企业为首选,国企、私企结合,其具体意见如下:

一、校企合作要为学院专业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持

专业建设是学院存在发展的基础,打造强势专业,学生和企业欢迎的专业,是学院工作重中之重。校企合作是专业建设的基石,也是专业建设的促进剂,对此,各专业要重视和加强校企合作,

二、校企合作的形式

校企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以下4种,我们在合作上要根据本专业和师资情况进行选择。

1、实习实践型:学校依托企业进行实践性教学,这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实习、实践部分解决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解决了课堂教学缺失环节,是校企合作的基本形式。

2、顶岗就业型:学校与企业直接合作,学生直接到企业部分岗位顶岗实践。顶岗就业解决了学生实习和就业问题,解决了企业用工和学生职前再培训问题,缩短了毕业生企业工作适应期,是校企合作的较高形式。

3、资源共享型:学校企业各有其优势,各有其独特的资源,在校企合作中,能资源互补,资源互用是合作的最佳表现形式。

4、科研创新型:校企合作的最高表现形式是科研创新型,他能把双方更具有的活力发挥到极致。企业发展靠创新,靠技术、靠人才,学校发展靠创新、靠活力、靠人才。校企合作中创新、融合、发展成为校企共同体。

三、校企合作的选择

1、在企业规模上:每个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特点,选取2个以上国内有影响的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广泛选取能满足要求中小型企业。

2、在地域上:要考虑学生就业,在长三角每个重要城市要选取1家以上企业,省外要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选取。

3、在实习的形式上:选取方便不同阶段的实习的企业,特别是能进行顶岗实习和就业的企业。

四、校企合作流程

1、专业负责人是校企合作的责任人,要根据要求调研选取企业,并与企业初步联系、协商合作意向。

2、如确认合作,启动协商协议内容。校企办负责协议文本和内容的初审,初步协议报院长、书记审阅,形成基本协议稿。并要争取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意见。

3、与企业协商意见统一后报院党政联系会通过。

4、如有必要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拜访、调研。

五、校企合作协议的签定、履行

1、校企办与企业协商协议签定时间、地点,准备好正式协议(一式5份,企业2份,学院和学校校企办各1份、教研室1份)。

2、签定仪式:

(1)准备:会议议程;双方参加会议名单(单位、姓名、职务);单位介绍资料和PPt;正式协议(5份、有封面装订)。其他宣传材料。

(2)签约地点,会标、席卡、音响、投影、签约桌、笔,照相。

(3)签约,主持人、发言人、会前会后安排、餐饮安排。

(4)协议收存。

3、协议的履行

协议由专业负责人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行,校企办负责督促、指导,院领导负责检查、协调。

4、宣传:专业负责人或参与教师负责写报道稿,经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初审,分发书记、院长审批,发院通讯员校对并发宣传部,根据情况在院报、校园网、经管网发表。

六、几点要求

1、各系、教研室、专业负责人要统筹规划布局企业合作项目,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

2、教师要按学院“一师一企”计划,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科研要求主动开展好与企业合作。做到结合课程、结合科研、结合培训、结合实习。

3、学院对校企合作有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奖励,真正把我院校企合作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